郑州师范学院人事处
关于做好郑州市教育局2017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郑教明电【2017】37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郑州市教育局2017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对象
从事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推荐的重点是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院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市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三)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术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四)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博士优先推荐。 (五)获得过市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本次不再推荐。
三、推荐程序
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本文件规定向所在单位申报,单位依据推荐条件和相关规定,在民主评议、群众推荐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进行遴选,将遴选出的申报者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人选材料报人事处。
四、推荐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推荐人选,人事处对申报 材料进行复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各单位要加强对人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将此项工作与本 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紧密结合起来,所推荐的人选原则上已列入本单位的人才培养计划,能体现本单位的人才技术优势和发展特色。
五、推荐材料
(一)单位推荐报告1份。报告中注明联系人和电话。
(二)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出具的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及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对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盖单位公章。
(三)交验推荐人选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填写《郑州市教育局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纸张规格:A3纸,双面打印)2份。
(五)推荐人选近五年内取得的业绩证明材料及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另附清单1份(见附件2-3,可下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
(六)近五年内出版的论著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第一页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见附件2可下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原件经审查无误后退回。
(七)每个人选的材料单独装档案袋,袋上注明“2017年郑州市教育局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字样,并注明人选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上述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28日;报送地点为:人事处(图书楼803房间),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联系人:侯洛有 联系电话:65502693)
郑州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7年6月23日
“附件”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