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师范学院关于评选
2018年郑州市教育局优秀教师的通知
各学院(部)教学单位: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 2018 年优秀教师的通知》(郑教明电〔 2018 〕385 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评选2018年郑州市教育局优秀教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在校工作三年以上。
二、 评选条件
郑州市教育局优秀教师的评选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朴实严谨,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勤奋工作,无私奉献,在本职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三、 评选名额
各教学学院(部)推荐一名郑州市教育局优秀教师候选人。
四、评选程序
按照基层推荐、民主评议、学校研究、公示、上报的程序进行。
五、工作要求与时间安排
推荐人填报《郑州市教育局优秀教师申报审批表》(见附件)一式2份(纸张规格:A3纸,双面打印),个人事迹材料1份(文字不少于1500字)。于6月22日(本周五)下午5时前,将推荐人材料交至新校区综合楼1021房间。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侯洛有老师 电话:65502655
郑州师范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