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
市教育局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8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郑教明电〔 2018 〕 38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关于做好 2018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在校工作三年以上。
二、 评选条件
(一)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遵纪守法, 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 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 二)学风朴实严谨, 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市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 三)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 在学术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 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 四)教学、教研人员 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 评选名额
各教学院(部)、处(室)、研究所(院或中心)推荐一名候选人。
四、评选程序
按照基层推荐、民主评议、学校研究、公示、上报的程序进行。
五、工作要求与时间安排
( 一)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出具的考核材料 1 份。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及参加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情况对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 2000 字以内,盖单位公章。
( 二)推荐人选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各 1 份。原件由人选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经审查无误后,盖审核单位公章。
( 三)填妥《郑州市教育局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 (见附件 1, 纸张规格: A3 纸, 双面打印)2 份。
( 四)推荐人选近五年内取得的业绩证明材料及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 1 份。另附清单 1 份(可下载, 见附件 3), 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 中标注。原件经审查无误后,审核人必须在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五)近五年内出版的论著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第一页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可下载,见附件2),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原件经审查无误后,审核人必须在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六)于6月22日(本周五)下午5时前,将推荐人材料交至新校区综合楼1021房间。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侯洛有老师 电话;65502655
附件:1、附件1郑州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doc
郑州师范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