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进一步加强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青年骨干教师、高校科技创新人才等人才支持计划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已入选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具体要求和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附件3)的规定执行。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需提供以下材料: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1)(注:A4纸正反双面打印,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一级学科填写)。
2.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2),各单位需加盖公章。
3.申请人支撑材料: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复印件;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4.申请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的文件证明材料。
每位申请人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申请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申请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纸质材料需报送1份,材料1、2还需报送电子版。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请各单位于2020年7月16日当日12:00前将材料报送人事处1001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65501560 15690868696(同微信)
附件2-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doc
人事处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