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州 师 范 学 院
关于2020年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项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现将2020年我校继续教育学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市人社局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希望各单位负责人告知本单位每一名教师,确保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学习。
2、自2017年11月起全市统一启用电子证书,学习培训之后请按照规定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学时申报,我校2020年度继续教育审核时间为: 4月7日——12月13日。
3、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折算办法请到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的“培训通知”查看“专业科目学时折算标准”或者到人事处网站的“师资信息”一栏下载《关于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细则(暂行)的通知》进行查阅。依照专业科目学时折算标准,进行折算。
4、公需科目学习(公需课学习请登录“河南专技在线”)和专业科目学习(专业课学习请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教师在线学习”一栏)、专业学时折算完毕,请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把继续教育学习的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学时系统自动上传)材料统一上传至“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学时申报,审核通过之后请自行打印电子证书。
5、以往年度需要补学的教师,请将个人补学信息交给各单位负责人员,材料收齐之后统一发送至人事处邮箱,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无误,2020年的补学申报分为两次,上半年申报及补学时间为: 4月13日至5月26日;下半年申报及补学时间为:9月14日至10月28日。
6、根据上级部门要求,逾期未办者,过后无法补办。
人事处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