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24/5/16 16:02:41  访问量:(0

校内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郑人社办〔2021〕196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全校符合《郑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基本条件、现聘用在专业技术主系列四级岗位的在职在岗正式工作人员。申报人员已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批准延长退休的文件。

二、 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应按照《郑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郑人社办[2021]196号)规定执行(具体详见附件一)。

(二)《细则》申报条件中所列获得奖项和荣誉应为聘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之后取得,之前获得的奖项和荣誉不作为申报条件。

(三)申报人员应聘任四级岗位满3年以上,对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以上优秀、获得事业单位记功、记大功奖励的可适当放宽聘任四级岗位年限。

三、 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将相关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与书面推荐意见(党政主管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报送人事处。

(二)学校召开申报教授三级岗位推荐评审会,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后向市教育局申报。其中:

1.依据《细则》第十条(十四)条件申报的,业绩认定应为受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之后取得,并经本单位党组织研究、认定、公示,附详细说明。

2.依据《细则》第八条(二十一)、第九条(十九)、第十条(十五)中“获得其他同等奖项和荣誉”申报的,应说明与本条前列哪一款项同等,并经本单位党组织研究、认定、公示。

(三)市教育局对申报人员条件进行初审,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组织评审。评审通过人选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情况不影响评审结果的人员予以公布,办理聘用手续。

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个人申请报告一份(纸质版并附电子版);

(二)《郑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一式三份(纸质版并附电子版,详见附件2);

(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印章);

(四)申报人近三年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相关业绩材料1500字以内,纸质版并附电子版)和成果、奖项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推荐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

(五)申报人聘任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审批表、工资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申报人的教授职称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六)《郑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人员拟申报三级岗位情况一览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详见附件三)纸质版一份,并附电子版。

(七)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前应加详细目录并编写页码,应与申报表所填申报条件保持先后对应的排列顺序,其他需补充的证明材料统一附于最后。

(八)所填相关申报表格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只准填写符合《申报条件》文件规定的内容,否则,市人社局将视作无效表格,不予以受理。

(九)此项工件时间紧、任务重,环节多,程序严,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政策和程序规定,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肃纪律,坚持优中选优,确保评审推荐工作公平公正。申报人要严格按照要求,实事求是填写表格,按时报送材料,对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申报三级岗位。

(十)申报三级岗位人员正高级岗位的聘任时间计算截止为2024630日。

时间安排

校人事处受理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526日(综合楼1001室)。逾期不报或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焦国慧   联系电话:65501560



附件1 郑人社办[2021]196号三级岗位管理细则通知.pdf

附件2 郑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docx

附件3 郑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人员拟申报三级岗位情况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