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对我校教师1995年以来获得县级以上综合奖励情况(主要包括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等)作调查统计,此项工作关系到教师退休后工资待遇,请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部门教师认真填报,以部门为单位于2013年3月30日前上交统计表(含电子文档)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附件:获奖统计表.xls
郑州师范学院人事处
二0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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