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郑州师范学院关于转发 《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0 作者:

    校内各单位:

    按照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教育局的通知要求,根据《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郑办〔2021〕4号)(以下简称《认定实施细则》),现启动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及时将《认定实施细则》和《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2021)》认真传达给全体人员。

    二、申报方式。采取网络申报方式,由人才所在用人单位登陆郑州市政务服务网(https://zz.hnzwfw.gov.cn/)“人才一件事专区”进行填报,并在电子资料预审核通过1个工作日内,分别通过以下途径提交纸质材料(申报材料及要求见《认定实施细则》):市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人员按隶属关系向市直主管部门提交。

    三、申报时间。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常年受理,每季度集中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市政府研究,认定人选分批次公布。

    四、填报要求。

    1、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采用用人单位集中申报方式。

    2、人才所在用人单位要如实填报申报信息,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3、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中所规定的年龄、任职时间、业绩取得时间等均以申报当年1月1日为准向前推算。系统上线后,2021年9月30日前申报的,年龄、任职时间、业绩取得时间等,以2020年7月1日为准向前推算。

    本通知未尽事宜,以《认定实施细则》规定为准。了解政策详情请登录郑州市人社局官方网站(http://zzrs.zhengzhou.gov.cn/),咨询电话:96567。

    4、电子版若有需要请到郑州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文件政策→上级文件政策”一栏进行下载《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2021〕4号。

    郑州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1年5月20日


    地址:中国 · 郑州 北大学城英才街6号,邮编:450044 豫ICP备08004777号 豫公网安备41010802002255号
    Copyright©2025 郑州师范学院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