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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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师范学院 关于转发《郑州市社会后备人才培养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8 作者:

    郑州师范学院

    关于转发《郑州市社会后备人才培养的通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的通知,现将《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郑州市社会事业后备人才培养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布置落实,并于8月29日上午下班前将纸质的推荐材料报东校区综合楼1021房间。

    要求:

    一、资助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且全职在郑工作;

    (二)近五年来业绩突出、成果显著,并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在专业技术或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工作;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其中之一,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

    (四)技能人才须为本行业急需紧缺;

    (五)不少于2名同行专家推荐。

    二、需要上报的佐证材料:

    1. 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推荐人选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推荐人选为专业技术人员的,须提供《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电子证书》1份(2014年至2017年),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打印。

    4. 推荐人选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论文发表、研究成果、奖励等)复印件1份。

    三、上报时间。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荐工作。每个单位统一推荐1名人选,并于2018年8月29日上午12:00之前上报,过期不予受理。

    四、请申报人员查阅转发附件:《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郑州市社会事业后备人才培养的通知》

    附件: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郑州市社会事业后备人才培养的通知.docx

    联系人:胡广敏

    联系电话:0371--66502655

    郑州市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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