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提出辞职书面申请(手写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字),学院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把研究同意人员辞职的会议记录复印件及报告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人事处;
2.经人事处审核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3.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本人到人事处填写《辞职申请表》一式四份;
4.由人事处报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批;
5.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人事处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及申请辞职的人员;
6.辞职人员到人事处领取《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关系;
7.转移人事档案,办理辞职相关手续;
8.人事处按照程序上报上级编制、人事部门办理减编、减岗等手续。